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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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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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纪委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作者:梅振东 时间:2021-11-25 点击数:

11月25日,我院纪委在知行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院全体纪委委员、监察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学习。会议由纪委书记刘晓凌主持。

通过学习,与会同志初步掌握了《条例》中所包含的共9章287条内容;知晓了公办教育单位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人员属于监察对象;懂得了案件在初步核实、立案等环节可依法采取的方式和措施;充分认识到调取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要符合法定程序;同时意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法等方面失职失责的也必将被依法追责。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特别要熟悉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要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调查工作,严格依规依法、科学有效地调取涉案的证据材料;要深刻认识自己所肩负的政治责任,认真钻研业务、履职尽责,为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