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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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院获得“江西省节约能源资源示范性单位”

作者: 时间:2015-12-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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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0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处长陈晓岚带队一行六人来到我院,对我院申报的“江西省节约能源资源示范性单位”进行验收。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曹端荣及在校的其他院领导参加了此次验收活动,并代表学院对专家组莅临我院指导节能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陈晓岚阐述了江西省在“十二五”期间要创建100个节约能源资源示范性单位的目的和意义,并说明了此次验收活动分为听取学院节能工作汇报、查看工作材料、现场查验等三个环节。

    分管总务工作的副院长杨春对我院自申报“江西省节约能源资源示范性单位”以来所做的具体工作一一作了汇报。

    专家组成员对我院提供的节能工作材料对照评分标准逐一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对个别材料当中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质询,我院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同志也一一作了解答。

    专家组对材料当中涉及到的硬件设施进行了现场查验,学院有关工作人员对我院的节能设施和其特性也对专家进行了介绍。

    现场勘察后,专家组成员向学院领导反馈了我院节能工作的情况,并对我院在“江西省节约能源资源示范性单位”创建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予以了较高的评价。经过专家组的测评,我院顺利通过了“江西省节约能源资源示范性单位”项目的验收。(文/崔鸣 /侯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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