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网站首页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学院党建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校园文化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数字校园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信息公开

新闻资讯

综合第二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作者: 时间:2019-10-14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立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10月11日,我院综合第二党支部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下称《条例》)进行学习。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刘宇及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会上,支部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内容,重点对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教育的基本任务、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方法途径、处置方式等作了解读。

刘宇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把《条例》学习好、落实好;二是要对照《条例》,查找本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三是要加强改革创新,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好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丰富党员活动内容。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职责,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新中国发展面对面》、《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宗教事务条例》等学习材料。(文/黄小红 图/李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