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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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印发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等四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31 点击数:

关于重新印发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等四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院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稳定,根据学院人事变动情况和省教育厅、省农业厅有关通知的要求,特修订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将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大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日常防范工作。

○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灭火救援应急预案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反恐防暴应急工作预案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

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与我校相关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涉及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请愿等突发事件;涉及我校师生的集体罢课、罢餐、聚集、上访和封堵交通等突发事件;发生在我校内的打、砸、抢、烧事件;校外人员围堵校门、冲击我校教学、科研和办公场所、干扰我校正常秩序等突发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交通事故、严重暴力伤害、群殴等导致我校师生伤亡的治安、刑事案件;针对我校师生制造的绑架、纵火、凶杀、投毒、爆炸等各类恐怖事件;针对我校师生的渗透破坏事件;在我校进行的非法传教以及外籍和港、澳、台师生未经批准举行的政治性活动;其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二级单位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我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职责,落实责任制,层层分解,分级负责。  

1.4.2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对各类矛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1.4.3  系统联动,快速反应

建立健全各单位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快速反应,正确对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升级和蔓延扩大,坚决把事件控制在校内。  

1.4.4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处置工作要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和作用,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根据事件性质和事态发展情况,必要时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1.4.5  加强引导,维护稳定

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把教育引导工作贯穿于处置工作全过程。要从有利于平息事件的角度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虚假信息蔓延,切实维护稳定。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和指挥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针对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在领导小组下成立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2.1  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  院长

副组长:  分管副院长 

     员: 由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工处、校团委、校工会、总务处、计财处、各系(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和指挥我院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督察事件所涉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组成员通讯录见附件。 

2.2  工作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承担日常工作。工作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工作组;督导、检查学校各单位落实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根据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承担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接报和上报工作;制定和修订我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总结和推广学院各单位及外校处理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承担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717130

  2.3  工作组成员主要职责    

参与涉及本部门工作范畴内有关问题引发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单位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部门参与处置学院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保卫处:对口负责处置过程中对上对下协调工作;负责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负责情况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提出处置建议。对口负责处置过程中对上对下协调工作;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先期现场处理,主要是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减少人员伤亡;控制事故的扩散,减少事故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尽快拍照(摄像)固定并收集证据,扣留或调查嫌疑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群。协助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现场负责人开展现场指挥,听令开展现场处置;负责事故调查并协助开展善后处理,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各单位(部门)上报信息的汇总,事情主动收集;对口负责处置过程中对上对下协调工作。  

2)学工处:负责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收集学生的预警性、动态性信息,并及时报党政办和保卫处;负责落实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协助保卫处维持现场秩序等现场管理工作;听令开展现场处置;负责提出处理学生方面的政策建议。  

3)校团委:发挥共青团系统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骨干积极作用,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群众组织的管理,了解思想情况,进行思政教育,及时有效地协助学校及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4)党政办: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重点人员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删除有害信息,并报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听令对外公开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负责提出宣传教育方面的政策建议。  

5)校工会:利用工会系统资源,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负责提出处理教职工的政策建议。  

6)总务处处:负责医疗急救和水电维修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自动进入临战状态,听令开展工作。  负责通讯、运输、饮食等后勤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自动进入临战状态,听令开展工作。  

2.4  各二级单位工作机构与职责 

2.4.1  各二级单位工作机构  

1)系:各系支部书记为本系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系主任、学管干事为副组长,成员具体人选由各系自定。  

2)后勤:由总务处处长担任后勤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总务处党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安排人员组成。  

2.4.2  各二级单位工作职责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律、政策和会议精神; 

2)制订本单位(部门)有关防范和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报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备案,抓好防范工作的落实;  

3)在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置本单位(部门)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接受并答复 下属单位(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请示; 

  4)及时向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5)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按单位总人数的2%确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并报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备案;  

6)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 

7)协助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处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维护秩序、收集证据和扣留违法嫌疑人员,在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处尚未到达现场之前先行负责上述工作;  

8)组织情况信息的收集,预警性、动态性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3  事件分级标准  

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标准参照《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预案执行,同时,从我校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 

   3.1  一般事件(IV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  

2)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3.2  较大事件(I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应。  

3)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  

4)发生在学校内的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5)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3.3  重大事件(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师生手机短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2)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应。  

3)发生在学校内的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4)校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  

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应强烈。  (6)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7)学校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群体性事件。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3.4  特别重大事件(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和传播,师生情绪出现连锁反应。  

2)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3)聚集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发生大规模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发生在学校内的500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5)校内发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师生反应十分强烈。  

7)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国际形象,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不受上述标准限制。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收集 

4.1.1  预警信息  

各单位要经常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情分析,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除及时监测并上报各类事件信息外,要重点排查并掌握以下预警性信息:  

1)国际国际重大事件,特别是涉及国家主权、民族情感和民族利益事件在学生中引发的反应。  

2)敏感时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 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  

3)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  

4)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非法传教、邪教事件等各类政治性敏感问题。  

5)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可能引发的问题。  

6)因学业、心理等问题引发的学生偶发事件及可能带来的问题。 

7)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各类信息。 

4.1.2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工作组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一般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I级事件,可直接报送省农业厅、省教育厅。  

4)续报: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和有关工作情况应及时续报。 

4.1.3  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1.4  信息处理机制  

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事件发生后各方面的反应情况,掌握发展态势;接报社会安全类事件信息后,立即报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副组长,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在工作组的指挥下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尽可能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同时,应进一步核实情况,动态掌握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4.1.5 信息报送流程 

发现突发事件或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单位(个人)向所在单位负责人(直接向学院综治办公室)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学院综治办;综治办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向上级领导(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请示、汇报;应急 处置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的指示或批示做出应急决策并及时通知综治办;综治办根据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的指示,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处置预案,通知各应急处置小组,按照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4.2  预防预警行动

4.2.1  加强教育引导。全面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和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4.2.2  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2.3  开展应急演练。根据维护稳定形势和预警信息类别,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必要的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3  信息发布  

1)严格遵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坚持正确导向,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信息需求;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舆论;坚持公开透明,做到开放有序;坚持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坚持规范管理,依法开展报道。  

2)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要报送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3)针对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谣言、传言,要迅速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4)加强网上信息和手机短信内容管理。对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散步谣言和虚假信息、严重妨碍事件处置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封堵和删除。  

5)发布社会安全类事件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流程制度,并按照有利于稳定的原则严格把握。  

5  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后,应迅速启动预案,并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响应等级。 

   5.1  一般事件(IV级)的响应  

一般事件由事发单位会同保卫处按照本预案与本单位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汇报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5.2  较大事件(III级)的响应  

IV级响应基础上,较大事件由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依照本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同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 

   5.3  重大事件(II级)的响应  

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在III级响应的基础上:  

1)启动II级响应,通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响应措施,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与请示。  

2)负责指挥决策,在事发聚集区成立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副组长任现场指挥。  

3)派出工作人员在敏感区域分别成立工作点,防范和及时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群体性聚集事件  

4)协助上级督导组,全面督察学校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情况。

5)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管理工作。 

6)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势会商,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依据。 

7)提请公安部门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进行严格控制。  

8)会同公安部门做好学生一旦出校游行的路线划定和外围控制准备。  

9)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其他工作。 

5.4  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响应  

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  

1)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启动学校 I级响应,通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2)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下,做好现场指挥部分配的工作和任 务。

3)正确判断,迅速对事件准确定性。综合分析事件起因,做出正确判断,对事件进行及时、准确的定性,避免事态升级和复杂化。  

4)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下,有力引导舆论,把握主动权。按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社会安全类事件报道要严格审批,坚决防止炒作。加强网络和手机短信信息的管理,坚决封堵有害信息和行动性信息。  

5)对于学生群体性事件,要组织各级党团组织和广大教师、辅导员和学生骨干坚守在第一线,开展教育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缓和矛盾冲突,为尽快平息事件创造条件。重点做好群体性事件中带头人员的工作,必要时提请公安机关果断带离现场。加强有关调查取证和资料留存工作。  

6)对于已经形成游行的,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全力进行疏导控制,尽全力控制在原地、劝返回校内。对于一时难以控制的,游行线路要全力避免经过敏感区域和学校;在游行活动的最终聚集区,组织充足力量全力做好学生的劝返、接回工作。  

7)对于造成校内师生严重伤亡和严重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要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救助伤员,抢救人员生命,安抚师生心理,稳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8)对于已经出现连锁反应的事件,要提请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敦促本地区学校各自做好工作,切断学校之间的串联,化面为点,化整为零,逐个处置。  

9)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其他工作。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恢复的工作重点 

   6.1.1  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事件  

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与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6.1.2  造成师生人员伤亡的事件  

对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案件;安抚其他师生心理,稳定师生情绪。 

  6.1.3  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在市、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市、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6.1.4  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涉及与师生切身利益有关的政策需要调整和完善时,学校要抓紧做出相应政策调整和完善。 

   6.2  总结与调查评估  

事件结束后,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与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7  应急保障 

7.1 宣传教育与演练  

要不断加强对各级安全责任人的维护稳定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使其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紧密结合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课堂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应急科普教育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分层次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避险技能。  学校根据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对预案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7.2  队伍保障  

着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应急工作队伍,配备专职应急管理工作干部,在条件、装备和经费上给予支持和政策倾斜。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为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7.3  技术保障  

学校创造条件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尽可能实现网络图像、视频和音频的实时同步传输,推广和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安全防控能力、应急处置技术能力和科技水平。  

7.4  物资保障  

学校加强对各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与管理,做好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须生活、医疗救助、通信、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7.5  资金保障  

学校与各单位要设立社会安全类应急专项经费,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准备金。  

8  附则 

8.1  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由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各单位应急预案须报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8.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根据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  

8.3  检查与奖惩  

对于在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校规校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华东理工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依照本预案规定执行。  

9.应急机构、人员及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处:86765258

省农业厅综治办: 86232496

澄碧湖派出所:   85725110

南昌县公安局11085712281

  警:119

  护:120

院综治办:85750130

曹端荣:15907915065   …………………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胡水印:13879101922   …………………………….学院副院长

朱吉生:13870994099   …………………………….学院副院长

刘晓凌:13767189876   ………………………… 学院纪委书记

刘顺华:13807918307   …………………………….学院副院长

  春:13576112159   ……………………………..学院副院长

侯昌芹:13607086765    ……………………………学院副院长

  达:13517919639    ……………………………学院副院长

詹绍成:13979123078    ……………………….学院党政办主任 

冷晓海:13879124549    ………保卫处负责人、综治办负责人

吴兴林:13870082285     ……………………………学工处处长

王春泉:13970803455  ……………..总务处处长、综治办副主任

  瑶:13907095002    .…………………………计财处负责人

龚金荣:13803524760    ………………………招生就业办主任

曾宪群:13870688490    …………………………宣传处负责人

曹根凤:13870804553    ..………….. ……………  人事处处长

李军民:13870919836    ..………….. …………… 教务处处长

  莉:13870605932     …………………………院团委负责人

欧阳清芳:13907084801  ……………………….. 动科系负责人

  锋:13879169959     …………………….经贸系书记、主任

庄国梁:13870816160    ……………………园林系书记、主任

   蒋萍萍:13970970980    ……………………………机电系书记

余德润:13870662634    …………………………计算机系主任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灭火

救援应急预案

.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灭火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高效组织灭火救援工作,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江西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灭火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学院教学区职工及家属居住区以及公共聚集场所如:学时宿舍区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食堂、办公楼、礼堂、家属楼等人、财、物聚集地发生火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适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

  4.1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建立健全火灾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4.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为确保学校因发生火灾能顺利实施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设立总指挥、现场指挥、通讯联络组、安全疏散组、救护警戒组、灭火行动组、后勤保障组。

⒈总指挥

由院长担任(院长未在现场则由在场的职位最高的院级领导担任),负责领导指挥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并及时做好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⒉现场指挥

由学校分管安全的副长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分别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确保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有序实施。学校其他校级领导分别参与各行动组的组织指挥工作。

⒊通讯联络组

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做到及时报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迅速、及时、准确传达。组员有办公室人员和火灾发生部位工作人员。

⒋安全疏散组

由教务长和学工处处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师生的安全疏散撤离,确保师生不进入着火现场。组员有两科室工作人员、班主任教师和有关功能室的工作人员。

⒌救护警戒组:

团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配合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及医护人员救护、抢火场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组员有火灾发生部位的工作人员、校医和团委会委员。

⒍灭火行动组

由保卫处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组员有学校义务消防员、保卫人员。

⒎后勤保障组:

由总务处处长担任组长。负责保障毛巾、水、食品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做好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组员有后勤工作人员。

.预防措施

⒈图书馆、实验楼办公楼、培训楼学时宿舍楼、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部位消火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认真做好记录。

⒉图书馆、实验楼办公楼、培训楼教学楼、食堂等处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

总务处定期检查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线路是否老化,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食堂、锅炉房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操作间、加工间等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保证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

保卫处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宣传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理程序,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处置程序

⒈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立即向学校领导、办公室报警,同时拨打“110(或119)”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

学校立即启动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及学校其他校级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气源和火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⒊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紧急疏散的具体要求是: 

1)院团委紧急广播:学生就地紧急避震后,各班应马上按照学校预先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的撤离) 

2)撤离顺序及线路:先低层后高层,各班级排成一列纵队,分东西两路,每路分左右两列同时撤离并迅速转移到预先考察好的紧急疏散场所。 

3)注意事项: 

1)必须按疏散线路迅速疏散不要争先恐后,避免碰撞,拥挤,踩伤。 

2)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3)各班辅导员、班主任或现场课任教师负责指挥本班学生的疏散,并负责本楼层楼梯口的导护,不得擅离岗位。 

4)各层楼梯口导护。导护老师要保持疏散队伍不出现间隔,并控制合理密度,防止在走廊楼梯口等部位发生拥挤现象;严防学生出现乱跑、乱喊、打闹现象,以免造成恐慌和混乱局面。

5)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书本护头,以防被砸;如发生在寝室,以湿毛巾捂住鼻子。 

7)疏散途中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8)各班学生到达安全区域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    

9) 疏散到安全地带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院长报告。

⒋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⒌救护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救护警戒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⒍后勤保障的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⒎现场保护

灭火战斗结束后,救护警戒组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附:灭火救援应急组织体系及人员、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处:86765258

省农业厅综治办:            86232496

省农业厅科教处:            86232963

澄碧湖派出所:              87525110

南昌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8 5712281

火警:                      119

救护:                      120   999(红十字会)

学院总指挥     曹端荣:15907915065    党委书记、院长

现场指挥         春:13576112159    副院长

             达:13517919639    副院长

通讯联络组   詹绍成:13979123078    党政办主任

         办公室、广播站工作人员

安全疏散组   吴兴林:13870082285    学工处处长

           李军民:13870919836    教务处处长

     学工处、教务处工作人员;各系书记、学管干事、火场工作人员

救护警戒组     莉: 13870605932       团委负责人

        团委工作人员、学生团委会干部、医务人员

灭火行动组  冷晓海:13879124549     保卫处负责人

     保卫处工作人员、校卫队队员

后勤保障组   王春泉:13970803455    总务处处长

      总务处工作人员、汽车司机、财务工作人员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工作原则

1、全方位预防:在学校食堂、小卖部环节中出现师生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院长统一领导、分管副院长具体负责,各处室协调配合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3、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学院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1、学院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长:曹端荣学院院长

  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

副组长:朱吉生(分管教务副院长)

          (分管总务、保卫副院长)

        侯昌芹(分管党政、宣传副院长)

          (分管学工、团委副院长)

  责: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由党政办、教务处、总务处、保卫处、学工处、院团委、工会负责人组成。

2、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院长启动以下各职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

①、应急指挥小组,主要由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组成,其职能主要有: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扩张,并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力量救援。

②、医疗救援小组,组长:学工处处长,成员学工处、团委全体成员。主要职责:立即组织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动态,接待受伤人员家长,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情况。

③、现场控制小组,组长:保卫处处长,成员保卫处、工会全体人员。主要职责:控制现场,维持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出现混乱局面,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协助调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④、后勤保障小组,组长:总务处处长,成员总务处人员。主要职责: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⑤、资料信息小组,此项工作主要由党政办(宣传处)负责。对事故全过程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完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运行体系

1、监测:(总务处)

学校经常对食堂、小卖部的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避免事故发生。

2、预警:

加强对学生食堂、小卖部的卫生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对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工作。

3、报告:(党政办)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报告程序:

①、初次报告:报告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②、结段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③、总结报告: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分析、鉴定结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做出总结报告。

.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不同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3、紧急处置:

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应急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测评确无危害后,学校应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并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工作。

2、医疗保障:

建立校医疗室,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3、资金保障:

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门用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安全教育

学校对全体师生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附:应急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曹端荣:13507955065(组长)

朱吉生:13870994099(副组长)

  春:13576112159(副组长)

侯昌芹:13607086765(副组长)

  达:13517919639(副组长)

詹绍成:13979123078(党政)

曾宪群:13870688490(宣传)

吴兴林:13870082285(学工)

冷晓海:13879124549(保卫)

王春泉:13970803455(总务)

  莉:13870605932(团委)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反恐防暴

应急工作预案

.指导思想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组织机构

1.反恐防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院党委书记       曹端荣

副组长:院党委委员   副院长  胡水印

副组长:校党委委员   副院长    

副组长:校党委委员   副院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冷晓海同志担任。

3.职责分工

1)警戒保卫组:

组长:冷晓海

成员:万  华、谢章勇、杨孝武、胡  信、罗序森、12名校卫队员;

2)疏散引导组:

组长:吴兴林

成员:桂智文、钟  方、童京华、周军华、柯  剑、谢五生;

3)应急处理组:

组长:冷晓海

成员:徐光龙、庄国梁、罗  锋、蒋萍萍、余德润,校办公室;校团委;

4)医疗救护组

      组长:王春泉

成员:  唯、院医务所;

5)通讯联络组:

      组长:詹绍成

      成员:李  林、许  彦、李  华、刘  娟、蔡丽娜、贺雅静。

    4. 工作职责

学院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同时向江西省农业厅、教育厅及时报告。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院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校园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首获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当日学校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首获事件信息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接近、伤害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反恐防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学院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警戒保卫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疏散引导组负责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通讯联络组向当地公安、消防、救护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救援组织信息畅通。

警戒保卫组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院,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事件发生后,反恐防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向省农业厅、教育厅报告。

2.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学院和人员安全。

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

因个人纠纷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学校安全,则必须向当日学校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

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信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纷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校内发动教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省农业厅、教育厅及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学院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3.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分子。

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分子,保安或目击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

保安和当日学校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的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应当将其带入传达室进行进一步盘问,同时要封锁大门。

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分子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若可疑分子在盘问时夺路逃跑,校内目击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在整个过程中,学院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学校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反恐防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省农业厅、教育厅报告。

4.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件。

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

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校的物品,也从未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校园内某处。

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学院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其危险性,应当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院应当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学院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学院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省农业厅、教育厅报告。

5.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获得群体性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院总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学院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学院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分离斗殴双方,由学工处、系书记、辅导员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农业厅、教育厅报告。

6.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

发现学院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7.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

学院发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