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网站首页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学院党建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数字校园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信息公开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新闻资讯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连续三年获评“江西省平安校园”称号

作者:蔡立娜 时间:2022-04-25 点击数: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平安校园建设和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结果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22]3号),我院在2021年度考评中获得高职组第十三名,被全省通报表扬,再次被授予“江西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这也是我院连续三年获得此项荣誉

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的基础和保障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做好学校一切工作的底线,也是每个学生家长最期盼的安全保障。我院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学院党委及行政领导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稳定责任方针,在“三全”管理理念的指导下,全面构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取得了显著提升。学院成立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按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三原则,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学校防疫、门卫、实验室等各类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领所分管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安全稳定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形式和载体,利用公众号、户外电子屏、横幅、展板、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实现宣传引导全覆盖,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我院再获“江西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我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学院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安全稳定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积极打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全力提升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审核:曾宪群)